颱風後取消旅遊行程 旅行社提告求償敗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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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家建設公司前年委託旅行社安排員工旅遊,不過出發前因為颱風取消,旅行社提告,求償敗訴。建設公司認為宜蘭遭重創,員工前往旅遊可能有危險,決定取消行程,但事後旅行社不甘遭受損失,怒提告對方求償,但經士林地院判決旅行社敗訴確定。

▼(圖/東森新聞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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跟朋友合力划著獨木舟,親近大海、欣賞美景,有建設公司準備了員工旅遊,委託旅行社安排宜蘭二日遊,除了有玩獨木舟還有採茶體驗等,但沒想到出發前卻碰上颱風。

▼(圖/東森新聞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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狂風暴雨,低窪地區農田全被淹沒,這是2016年9月的梅姬颱風,剛好就在行程出發前兩天襲台,讓他們決定取消行程,但旅行社提告,主張雙方已簽訂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,約定旅遊費用24萬4000元,建設公司先付了訂金7萬4000元,但在預定出發前兩天卻取消行程,導致他們被遊覽車、飯店業者分別收取1萬1500元、12萬7000元,他們沒收建設公司訂金後,還有6萬4500元的損失,要求對方也需負擔賠償責任。

▼(圖/東森新聞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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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建設公司認為,會取消是因為颱風重創宜蘭,造成多處災情,考量旅遊行程皆在戶外,可能危及員工安全,因此決定取消,建設公司強調,他們已依據雙方契約,同意旅行社沒收已繳納的定金,雙方契約也明定,因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當事人之事由,導致契約無法履行時得解除契約,不負損害賠償責任,但旅行社認為,當時宜蘭已解除颱風警報,沒有被列為災區,雙方之間的契約並沒有無法履行的情形。

一審法官認定,建設公司依據契約同意旅行社沒收訂金,判決駁回求償,但旅行社不服提起上訴,二審則判決旅行社上訴駁回全案確定,對此旅行社也表示尊重判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