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1歲的印裔司機維迪斯不認罪。(圖:星報)

(大山腳11日訊)上月20日在檳島出席朋友的生日聚會後,取道檳城大橋返回北海途中,在大橋4.0公裡處把朋友梅勻鉼的休旅車撞下大海,導致梅勻鉼溺死的轎車司機維迪斯,因涉嫌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,今早被交警押往大山腳推事庭面控時不認罪。

現年21歲的維迪斯今早8時30分乘坐警方的車輛抵達大山腳推事庭,然後直接被帶上法庭的證人室等候。維迪斯的代表律師巴拉米斯瓦仁於上午9時05分進入證人室與維迪斯溝通,9時10分陪同維迪斯進入法庭。

維迪斯(21歲)被控於1月20日凌晨3時在檳城大橋駕駛1輛轎車時,在考量當時的道路狀況下駕駛前往北賴方向途中,造成另一輛轎車的司機梅勻鉼(20歲)喪生,觸犯陸路交通法令41(1)條文。

被告維迪斯(21歲)聆聽主簿官宣讀控狀後不認罪,巴拉米斯瓦仁遂向推事查瑪麗雅求情以維迪斯的家庭收入不高為由,希望被告獲准以5000令吉保釋,但主控官尤賽尼則要求推事考量事故的嚴重性,加上在上述條文下被控且罪成者可被判監至少2年,並提出1萬令吉的保釋金額。

查瑪麗雅過後批准被告以7000令吉和1名擔保人保外,每個月需前往警局報到一次,被告的駕駛執照被吊銷至結案,並展延案件至3月18日續審。

死者梅勻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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