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大土木系教授郭斯傑、文化大學副教授陳錦賜及台北科技大學教授王文博,13年前擔任新竹三村工程招標案的評選委員,竟各收廠商50萬元賄款,洩漏評選內容。高院更三審認為3人身為高級知識分子竟以身試法,依貪汙罪將郭、陳各判刑6年,王判刑2年半,案經上訴,最高法院昨駁回定讞。

這3名要入獄的教授都是台灣建築界知名學者,其中,郭是營建管理專家,陳錦賜曾任文化大學環境設計學院院長,他還擔任過台北大巨蛋甄審委員,王文博則是冷凍空調專業領域的權威。

判決指出,2006年新竹市政府辦理新竹三村招標,陳錦賜等人經遴選任評選委員,新亞建設參與投標,為了讓評委將新亞評定為第一名廠商,竟向陳男詢問招標案的相關事宜後,分別行賄評委。

新亞建設透過白手套將50萬賄款交付給陳錦賜,又到台大教授辦公室給郭50萬元現金,後再到北科大行賄王文博,賄賂評委請託在審查時讓新亞順利得標,但最後新亞未得標,檢調接獲檢舉後展開偵辦。

郭斯傑在接受檢調偵訊時,曾發簡訊給友人表示「我完蛋,我一輩子毀了」,但法院審理時,他卻否認犯行,聲稱問心無愧,要做到65歲屆齡退休。

案件纏訟多年,高院更三審認為郭等人罪證明確,痛斥他們身為授權公務員,未謹守法律,廉潔自持,竟因一時貪念犯案,影響社會觀瞻,予以重判,王因自白犯罪獲輕判,案經上訴,最高法院駁回確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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