▲ 藝人威廉捲入閃兵案,14日晚間十點多抵達新北地檢署,用衣物遮擋被上銬的雙手。(圖/記者林柏年攝影)

[NOWnews今日新聞] 藝人王大陸涉嫌砸百萬找「閃兵集團」造假病歷逃兵,遭檢警查獲,而經檢警擴大追查,14日爆出演藝圈男星集體逃兵案,涉案藝人包括陳零九、陳大天、大根、阿虎等。對此,資深媒體人樊啓明質疑,有4位藝人已超過36歲除役年紀,他們無須回役,後續教召全免,甚至戰時徵兵也不用上戰場,雖要負擔相關刑責,但依過去慣例絕大多數都以罰錢緩刑結案,對賺錢相對容易的藝人來說,用錢換自由甚至戰時的人身安全,會不會太划算了?

樊啓明在臉書發文指出,涉嫌逃兵役的藝人中,阿虎和威廉都是39歲、陳零九38歲、陳大天37歲,這4人已經超過36歲除役年紀,依據《兵役法》規定,役男於屆滿36歲的那年12月31日除役,就算是閃兵,但只要是36歲以上,超過法定服役年齡,依法就不用入伍當兵。

樊啓明表示,也就是說這4位藝人雖然違反「兵役法」,但他們無須回役,後續教召全免,甚至戰時徵兵也不用上戰場,當然他們還必須負擔違反「兵役法」以及「偽造文書」相關刑責,而依過去慣例絕大多數都以罰錢緩刑結案,對賺錢相對容易的藝人來說,用錢換自由甚至戰時的人身安全,會不會太划算了?

根據《兵役法》第3條第1款規定,男子年滿18歲之翌年一月一日起役,至屆滿36歲之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除役,稱為役齡男子。但軍官、士官、志願士兵除役年齡,不在此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