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國除了體驗當地風俗民情、品嘗特色美食,血拚也是不可或缺的行程。為了因應暑期旅遊高峰,動植物防疫檢疫署特地提醒,民眾從國外買伴手禮回台灣要特別留意,尤其是食品,若違規最重可處100萬元罰鍰!

圖片來源 / 翻攝自行政院

 

由於暑假出國旺季就要到來,動植物防疫檢疫署日前在臉書粉專針對關於「國外伴手禮」的疑問作出解釋,指出民眾最常問的就是「泡麵能否帶回台灣?」一般而言能夠「沖泡即食」產品都可免施檢疫入境,像是泡麵、泡飯、速食米粉、速食粥等。

示意圖。翻攝自Pakutaso

 

但有唯一例外,若是食品中含有肉乾、滷蛋、火腿條之類的肉製品,無論手提還是託運,依法是禁止攜帶入境,一經查獲將依違反《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》開罰,最高可處新台幣100萬元。

圖片來源 / 翻攝自臉書 (動植物防疫檢疫署),下同

 

事實上,防檢署近年來持續加強邊境查緝,並針對入境旅客手提及託運行李實施X光檢查,為的就是防堵非洲豬瘟病毒進入國內。而許多即食產品調味包成分複雜,可能含有肉類萃取物、動物油脂或乾燥肉粉,若真的搞不清楚成分或不確定能不能帶,可以直接至機場的檢疫櫃台詢問,只要主動配合,即使產品不能入境,也不會被罰錢。

 

 

近期有出國計畫的朋友要注意了!關務署將於今年6月取消私運仿冒品的「小額免罰」機制,未來只要被海關查出攜帶仿冒品,不論價值一律開罰。

示意圖。圖片來源 / 翻攝自桃園機場

 

根據媒體《ETtoday新聞雲》、《三立新聞網》的報導,關務署統計資料顯示,2024年海關所查獲的433件「進口侵害智慧財產權」案件中,有27.1萬件涉及仿冒品,其中有12件是旅客違規攜入。

示意圖。圖片來源 / 翻攝自財政部稅務署高雄關

 

關務署因此對《海關緝私條例》進行修訂,將取消私運仿冒品的「小額免罰」機制,未來旅客若是購買假名牌包包、手錶、3C產品等仿冒品入境,不論價值將一律開罰,除了貨品會當場沒收外,還必須處以最高1.5萬罰鍰,新制將於6月正式上路。

示意圖。圖片來源 / 翻攝自桃園機場

 

據了解,現行海關緝私條例規定,民眾出國購買名牌包、手錶、3C商品等仿冒品,未申報且價值未超過新台幣5000元,通常只會被海關沒入貨物,超過5000元則是會被處貨價3倍以下罰鍰。如今修正規定,關務署呼籲民眾出國旅遊時切勿購買仿冒品,以免觸法受罰。

示意圖。圖片來源 / 翻攝自移民署